(如您在知晓本通知后有申报意向,请在申报开始前写邮件至skc@admin.ecnu.edu.cn将您的申报意向告知我们,谢谢!) 有关单位和个人: 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决定,今年5月起组织开展第十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请有关单位和个人认真准备、积极参与评奖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第十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范围: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完成并符合评奖有关规定的具有前瞻性、原创性等的优秀决策咨询研究成果。 2、分类设置奖项、分类申请评奖。即设置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简称研究成果奖)和内部调研成果奖(简称内部调研奖)。研究成果奖申请对象是:申请人为非上海市党政机关的单位和个人,且成果第一完成人为非上海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内部调研奖申请对象是:申请人为上海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或成果第一完成人为上海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本通知所指上海市党政机关,含上海市人大、政协和民主党派等机关)。 3、根据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国际大都市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以及主动服务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的需要,本届评奖活动继续鼓励上海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申请评奖,以更好地为上海改革实践献计献策。申请评奖的成果,应是研究上海经济、社会、城市发展等问题的优秀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其中包括与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国际大都市和科技创新中心相关的长三角、长江流域发展等问题的优秀研究成果。 4、单位或个人申请奖项,同一第一完成人的成果,申请数量不能超过两项,凡超限申请均无效。 5、上海市党政机关现任副局级及以上领导,不可以成果第一完成人身份申请奖项。 6、实行分步申请、分步审查的办法。申请人先进行网上申请,网上预审通过后,再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然后由申请受理部门审查确定该申请受理与否。 网上申请受理日期:5月20日至2015年6月16日。 受理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截止日期:6月24日下班前。 申报步骤请见下文“申报说明”。 7、本届评奖活动依据上海市政府发布的《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励规定》(沪府发﹝2009﹞54号)、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发布的《关于〈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励规定〉的实施细则》(沪决咨奖委﹝2009﹞1号)、本通知和《关于第十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的实施办法》等进行,请申请人上网查阅以上文件后再予申请。 特此通知。 社科处 2015年4月30日 申报说明: 1、点击链接http://www.fzzx.sh.gov.cn/DRC/LoginPage.aspx 进入网上申报系统。 2、登陆或注册后登陆。 3、点击链接http://www.fzzx.sh.gov.cn/DRC/help/DRC_AA-Helper.html 详细阅读申报指南。 4、其他申报要点: (1)获得其他省部级奖项的成果不可参选。(各学会主办的奖项不算在省部级奖励内) (2)最终纸质版材料应包括:申请书、成果原文、成果摘要、采纳证明,一式4份。 (3)成果摘要应含以下信息:成果名称、作者、完成时间、成果梗概和作者签名。其中成果梗概应是对成果的再缩炼,而非简单地删减。字数应严格控制在3000字以内。 附注: 1、网上查阅评奖文件、研究成果奖网上申请,请登陆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www.fzzx.sh.gov.cn)。 链接:《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励规定》(沪府发﹝2009﹞54号)(http://fzzx.sh.gov.cn/LT/AWUCO4286.html)、《关于〈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励规定〉的实施细则》(沪决咨奖委﹝2009﹞1号)(http://fzzx.sh.gov.cn/LT/AWUCO4287.html ) 2、内部调研奖网上申请,请登陆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公务网网站。 3、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审办公室地址:上海市医学院路69号3楼,邮编:200032,联系电话:021-64031133转810,021-64183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