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rath教授首先从对“公平”(Equality)和“适切”(Adequacy)这一对概念的区分入手,说明了新世纪以来美国教育改革当中的一个基本的价值转向。在Porath教授看来,“公平”意味着从“起点投入”的角度为所有人提供同等的且最基本的学习机会、学习资源、课程;而“适切”则意味着从“标准产出”的角度制定基本的学业标准,而在基准之上,每个人可以自定教育计划以及谋求额外的教育资源以实现个人潜能最大程度的发展。
以1965年《中小学教育法案》为标志,美国教育在经过长期实践发现“公平”难以实现的情况下,转向了对于“适切”的追求,即结果取向的改革,要求每个学生达到各州自定的学业成就基准。然而由于各州之间的基准不一,因而不平等的状况仍旧存在;加之基准之上没有相关的政策规范,这便造成了基准之上的新的不平等。因此,2001年联邦政府颁布了《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希望制定全国统一的共同标准。
然而共同核心标准(Common Core Standards)在最初得到46个州的支持没过多久,便因其专业性较弱、考试过多等问题受到诟病。一些州退出了共同核心标准计划,很多家长也通过让孩子不参加考试或者在家学习、甚至转学表示抗议。在这种情况下,教育券(Voucher)和学校选择(School Choice)得到了合法性,但是在受到共和党支持的同时,也遭到了进步主义教育者的批判。他们认为,这两种制度对于弱势学生来说仍旧是不平等的,这些学生仍旧是改革的牺牲品。
最后,Porath教授总结到,自主选择和标准制定,都是美国政府在新的时期致力于实现教育平等的努力,特别是要帮助弱势学生实现均衡。然而,所谓基于标准的改革其基准本身就缺乏平等性,而且在基准之上也会产生趋向于精英化的新的不平等。如果政府政府仅仅关注标准的话,那么很多有天赋的弱势群体的学生就会因此遭到埋没。
讲座结束后,在场师生还就“美国教育中的考试制度”、“卓越与公平的平衡”等问题与Porath教授进行了积极的互动交流。此次讲座为大家提供了一条认识、理解美国新世纪以来教育改革的新思路,通过这种国际学术之间的对话,也使得我们能够更好地反思我国教育改革公平之路的现状和今后的发展方向。
信息来源: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