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4浏览次数:0文章来源:教育学部

华师办〔20191

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19年寒假自121日(星期一)起至216日(星期六)止。为确保师生员工度过欢乐祥和的假期,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现将寒假期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时间

全日制本科学生和研究生,自121日(星期一)起至216日(星期六)放假。全体学生217日(星期日)报到、缴费、注册(含辅修专业),218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二、学生缓补考有关工作

本科学生缓补考定于下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进行,请各院系及相关部门及时通知缓补考学生准时应考,并做好考试的相关准备工作。研究生缓补考由研究生院另行通知。

三、值班轮休安排

各单位须保证寒假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安排好假期值班和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为做好服务工作,各单位应保证寒假期间每个工作日有人在岗值班,所有值班人员必须按照值班时间到岗,尽职尽责,确保各项管理服务工作正常开展。各单位负责人和值班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遇到问题及时妥善处置,发生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学校将对各单位的值班情况进行检查。

结合实际情况,各单位可在121日(星期一)起至216日(星期六)期间,安排本单位人员轮休(含春节假)。24日(星期一)至214日(星期四),中层干部尽量不安排到校工作。217日(星期日)全体教职工到校做好开学准备工作,全体管理人员正式上班。各学部院系辅导员要掌握学生寒假期间活动情况,特别要掌握外地学生离校和返校的具体时间。对于教学科研人员,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休假。产业、后勤企业职工的值班轮休,按企业内部的规定执行。

四、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

各单位要按照中央及教育部有关通知精神,增强群众观念,改进工作作风,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救助和送温暖、献爱心和志愿服务活动。要认真做好离退休教职工、困难教职工走访慰问工作,要关心和安排好假期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加强后勤保障。

五、丰富师生精神文化生活

学校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精心谋划,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广大师生在寒假期间的文化生活。特别要组织好留校过春节的外地学生以及留学生的节日活动,努力营造欢乐、祥和、安宁的节日气氛。鼓励广大师生寒假返乡期间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文明旅游宣传、社区志愿服务等假期活动,培养社会担当和责任意识。积极开展内涵丰富、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倡导绿色健康文明的社会新风尚。

六、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各单位要强化安全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扎实的工作措施,严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各单位负责人作为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及时掌握影响安全稳定的各种因素,认真制定并落实好各项应对预案、措施。要进一步完善、细化各项应急处置预案,强化应急处置力量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迅速响应,及时处置。

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和实验室安全工作,加强安全检查。放假前,要对教学、科研、生活设施,特别是对实验室、学生公寓、食堂、施工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部位和各类设施设备全面深入进行排摸检查,并加强各类实验室及设备器材的使用管理,严格管控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学制品和特种设备,及时消除各种事故隐患。要做好应对灾难性天气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做好雨雪冰冻强降温等灾害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要认真排查节令食品安全隐患,落实自查制度,积极会同食品药品监管、卫生防疫部门加强传染病防控,确保校园食品、饮水安全。要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特别是针对大雾、降雪及雪后路面结冰,及时提示校车驾驶人员谨慎安全行车,不违章不超载,保证师生安全。要加强对各类大型会议活动和各类场地的管理,大型会议、活动应按规定程序报批,并制定严格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有序。要加强安全教育,特别是做好学生寒假返校前后的安全教育,利用各种渠道,提醒师生员工注意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安全、人身财产安全。提醒、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不乘坐违章车辆。要加强校园安全管控,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加强门卫值守,强化应急处置措施,严防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校滋生事端,严防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发生。要重视并切实做好信访工作,及时发现和化解不稳定因素,确保寒假期间学校和谐稳定。

七、务实节俭廉洁过节

寒假期间,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要求。要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保障教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营造务实节俭廉洁过节氛围。针对寒假春节和新学期开学前后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格执行廉洁从教要求,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年礼,严禁用公款接待亲友、外出旅游,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八、寒假期间办公时间安排

寒假期间办公时间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春节假期办公时间按照上海市规定执行),办公时间是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学校安排总值班,值班电话:6223221454344815(办公时间),54344633(夜间、休息日)。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62238110(中山北路校区),54343110(闵行校区)。

请各单位认真填写寒假值班时间表(见附件2),并于111日(星期五)之前,以纸质文稿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同时报送学校办公室和保卫处。学校办公室邮箱:uoffice@admin.ecnu.edu.cn,保卫处邮箱:bwc@admin.ecn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9年寒假期间两校区交通班车安排

22019年寒假值班安排表

 

 

学校办公室

201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