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部学生党建中心第37期党建沙龙: “发展党员流程和材料填写规范”学生党支部支委工作专题培训

发布时间:2021-10-19浏览次数:2文章来源:教育学部

为提高学生党支部支部委员的党务工作能力,熟悉发展党员的流程规范与材料要求,9月29日下午,教育学部学生党建中心在文科大楼401会议室举办了以“发展党员流程与材料填写规范”为主题的专题培训会。教育学部特邀党建组织员梅剑老师,专职组织员高泽峰老师,以及各学生党支部的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参加了培训。本次培训由教育学部专职组织员高泽峰老师主讲。

图1 高泽峰老师主讲第37期党建沙龙

会议伊始,高老师为学生党支部发放了《教育学部发展党员工作材料填写规范》和《华东师范大学入党材料档案目录》。高老师以发展党员流程为线索,结合指导材料,详细介绍了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接收、考察、转正等阶段的主要流程和材料填写规范。

第一,入党申请人阶段,高老师强调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需满18周岁,明确了可以进行入党申请人谈话的人员包括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和辅导员老师,指出党支部要与对应团支部紧密协作,做足工作把好关,保证入党申请和推优的各项材料准确无误;同时强调撰写入党申请书,务必要做到思想态度端正,理论结合实际,展现入党初心和对党的认识。

图2 培训会现场

第二,入党积极分子阶段。高老师强调了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认定要严格把关,保证积极分子的质量。在积极分子认定流程上,高老师细致分析了学部体量庞大的现状,明确了积极分子认定的时间节点,同时向支委介绍了新的积极分子认定规则(即从提交入党申请书到确定积极分子的最短时间间隔从原来的六个月调整为一个月)。高老师详细介绍了新生入党积极分子认定的原则:新生在原党组织是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学后仍需参加所在团支部的推优。如该同学档案完整且考察连续,重新推优后积极分子的时间可以追认。关于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高老师明确指出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前需参加学校和学部统一组织的培训,同时特别提醒各支部要注意遴选参训人员,保证计划发展对象按时参加培训。

第三,发展对象阶段和支部接收预备党员阶段。高老师指出,确定为发展对象需要符合两个条件: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满一年,参加过党校培训且取得结业证书。发展对象阶段考察节点集中,各项材料复杂,需要支委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更加仔细,按规定时间节点完成。高老师特别强调,确定发展对象,制定发展党员计划的流程务必做到规范,充分征求老师意见,尽可能邀请老师参加发展对象遴选会议。关于接收预备党员阶段,高老师重点介绍了支部大会的流程、投票表决环节的注意事项以及入党宣誓的规范。

第四,预备党员转正阶段。高老师指出转正流程需要在预备党员递交转正申请书后启动。新入校的预备党员,需要重新指定培养联系人。高老师介绍了今年下半年的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安排,提醒支委留意相关通知,按规定时间完成转正工作。

       图3 梅剑老师总结

最后,特邀党建组织员梅剑老师介绍了发展党员材料的填写规范和注意事项,梅老师还就培养考察表,征求意见记录表,以及支部大会记录等材料的填写规范进行了补充说明,强调党支部对各项材料要认真检查,严格把关。

 

图/唐  珊

文/何嘉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