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教育学部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24浏览次数:0文章来源:教育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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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部各系、所:

为进一步激发教育学部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刻苦钻研、勇于创新、迎接挑战的热情,营造良好的学术科研氛围,推进教育学部学生科研工作建设,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教育学部学生事务部决定于2016年9月开展第二期教育学部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此次活动由教育学部学生联合会科创中心承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凡教育学部全日制本专科生和在籍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参加。

 

二、参与要求:

大学生科研基金是教育学部设立的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培育项目。集体项目申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作品评选过程中,按照项目参与作者的最高学历计算项目学历层次,作为评审参考。

教育学部学生事务部将邀请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查和答辩进行作品筛选,以保证参与基金的作品质量。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作品,不得申报2016年教育学部大学生科研基金:

1、已报名参与历年”大夏杯”、”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项目。

2、已报名参加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培育项目的作品。

3、已在杂志期刊上发表过的作品。

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将同时取消申报人、团队的参与资格。

 

三、后续培养:

对于本次科研基金中的优秀项目,教育学部学生事务部将邀请专家提供指导,并推荐至华东师范大学”大夏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进行参赛,同时鼓励所有参与基金的项目申报”大夏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四、基金流程:

2016年10月
中旬
系、所,班级分级动员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完成项目申报工作。
2016年10月
中下旬
完成科研基金项目立项。
2016年12月
中旬
中期交流阶段,各项目组上交中期汇报材料。
2017年4月
中旬
作品提交阶段,各项目组完成作品提交。
2017年5月
中旬
结项审核阶段,学生事务部组织专家对立项项目作品进行审核、

评议,并下发基金补助。

 

五、注意事项:

1、上交作品不予返还,项目组组长务必自行保留原稿。

2、各项目组的项目报送表电子版和纸质版请务必于2016年10月14日前由项目组负责人统一递交学部科创中心,逾期作品不予受理。

3、纸质版材料递交地址:文科大楼S205办公室,(纸质版需盖章)。电子版递交地址:学部理论科创中心工作邮箱 llkczx@163.com(发送邮件的主题格式为:科研基金(研/本)+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

4、项目立项答辩拟定于2016年10月19日。

5、申报项目立题建议结合专业特色相关内容,学生事务部将结合专业教师意见,依据项目组选题实用性、可行性进行立项筛选。

6、申报作品要求独创性,一经发现抄袭,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同时追究责任。广大师生可对本基金进行监督。

7、如有疑问,请联系科创中心负责人:

潘    恬:18817599324

叶蔚然:18057797298

 

附件一:教育学部大学生科研基金管理办法

附件二、教育学部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立项申请书

教育学部学生事务部

教育学部学生联合会科创中心

二○一六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