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艺术教育部艺术教育专业2017年推荐本科生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方案

发布时间:2016-09-09浏览次数:0文章来源:教育学部

根据《华东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以”坚持全面衡量,择优推荐,宁缺勿滥,确保质量”为原则,制定如下方案:

针对此项工作成立”艺术教育专业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2017年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由董放、徐韵、张馨、程征、蒋新俭、王海东、汪洋七位老师组成。董放老师任组长。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提交个人推免申请后,可获得艺术教育专业推免综合排名资格:

1、艺术教育13 级非免费师范生

2、三年德育分数不低于80分,且无重大违纪行为与处分记录

3、三年平均绩点(GPA)不低于2.8

4、具有学术研究兴趣,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具备作为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5、本科毕业后不计划参加工作或赴境外留学

 

二、推免综合排名由专业成绩及素质能力类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

1、专业成绩占60%,由本科第一年至第三年专业成绩(除任意选修课以外的所有必选、限定选修课的平均成绩)组成。

2、素质能力类考核成绩占40%,由专业能力素质测试和素质类加分两部分组成:

专业能力素质测试占20%,由笔试(60分)和面试(40分)组成,依据学生的逻辑思维、知识结构、语言表达、研究潜力等四方面进行成绩评定。

‚素质类加分占20%(按满分20分计入总成绩),由课题研究、论文发表、成果获奖、英语水平四部分组成:

课题研究:国家级大学生科研项目负责人5分、参与人员3分;上海市与校级科研项目负责人4分、参与人员2分;参与教师科研课题(须有项目负责人证明)计2分。

论文发表:CSSCI第一作者5分,第二作者3分,第三作者2分;非核心学术刊物第一作者3分,第二作者1分;学术会议交流论文(需有会议证明),参照非核心学术刊物。

成果获奖:大夏杯或校级及以上级别获奖,排序第一4分,其余2分;

其他专业类获奖,国际级一等奖(金奖)5分,依次递减;国家级一等奖(金奖)4分,依次递减;省市级一等奖(金奖)3分,依次递减。获奖集体项目按次一等级计分。

英语水平:六级优秀计5分,六级(四级优秀)计4分,四级计2分。

 

该推荐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艺术教育专业推荐免试直升研究生工作小组。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