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学系2017年推荐本科生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方案

发布时间:2016-09-09浏览次数:49文章来源:教育学部

根据华东师范大学《推荐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推荐特殊教育学系本科生免试直升2016年硕士研究生的细则和综合素质排名方案。在综合素质排名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考核,对有特殊学术专长和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优先推荐。

针对此项工作成立”特殊教育学系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2017年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由特教系系主任刘春玲、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系主任昝飞、党支部书记江琴娣、学生工作副书记刘鲲、研究生工作秘书陈旭峰五位老师组成工作小组,昝飞老师任组长。

一、推荐标准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本科生。

(二)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因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

(三)英语成绩优异(CET-4不低于550分或CET-6级不低于425分)。

(四)推荐生一至三年级所有课程的平均绩点不低于2.8,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50%以内。

(五)推荐生应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能按期毕业的学生,专业学习成绩优良,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能力,具有作为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六)本科毕业后不计划参加工作或赴境外留学。

(七)平均绩点(GPA)不低于2.8,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不受综合排名的限制,申请特别推免程序:

(1)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取得专利、发表论文等研究成果。

(2)在《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规定的学科竞赛活动上获得重要奖项者。

(3)入选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等系列突出人才的学生。

一般需经三名以上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后,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推荐直升硕士研究生。相关推荐程序按照学校的文件办理。

二、综合素质排名方案

(一)学生综合素质(100%)由专业成绩、面试成绩、素质考核三个部分组成。其中,专业成绩占60%,专业素质面试成绩占20%,素质类项目占20%。

(二)专业成绩排名

专业成绩占60%。包括前三年平时学业成绩的所有课程的平均成绩。

平时学业成绩包括在华东师大特殊教育学系前三年学习期间所有课程,计算方法为每门课成绩按学分加权平均;考虑到英语等公共必修课分班因素,高班同学成绩按照1.2倍加权处理;转专业、往年休学、到外校交流以及赴国外交流学习等学生,不在华东师范大学学习期间的成绩按其它学年(学期)在华东师范大学所修课程平均成绩进行学分加权平均。

(二)专业素质面试

专业素质面试成绩占20%。面试包括研究能力综合面试(50%)、专业知识笔试(30%)和专业英语测试(20%)三方面。面试小组依据学生的逻辑思维、知识结构、语言表达、研究潜力等四方面进行评价。

(三)素质考核

素质考核成绩占20%。素质考核内容由课题研究、成果获奖、论文发表三部分组成。参见素质考核细则附件。

三、注意事项

(一)推荐成功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荐资格:

(1)被确定推荐后,受刑事或行政处分者;

(2)不能在2016年如期毕业者及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

(3)毕业论文成绩达不到良者。

(二)凡被学校批准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将一律不列入毕业生的就业方案。

(三)所有推荐学生应规范填写推荐表。

(四)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日程安排,规范操作,做到择优、公开、公平、公正。

(五)免试直升硕士生推荐表请从教务处网页下载。

三、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参照华东师范大学《关于做好推荐本科生免试直升2016年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执行。

附件:素质考核细则

 

级别

排名或等级

备注

课题研究

 

组长

组员

   

校级(已结题)

3 

1 

  

提供课题申请书证明审批

校级(在研)

1.5 

0.5 

  

学院(已结题)

2 

0.5 

  

学院(在研)

1 

0.3 

  

参与教师课题

1分

负责人提供书面证明

成果获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鼓励奖

 

挑战杯

不受名额限制

5 

3 

1 

提供获奖书面证明

大夏杯

4 

3 

2 

0.5 

论文发表

 

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

第三作者

其他作者

 

国际核心期刊(如SSCI)

不受名额限制

5 

3 

2 

提供论文原件和复印件

国内核心期刊(如CSSCI)

3 

2 

1 

0.5 

非核心期刊

1 

0.8 

 

0.5 

学术会议论文

0.8 

0.5 

 

0.3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特殊教育学系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