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特殊教育)专业推荐本科生免试直升2016年硕士研究生方案

发布时间:2015-09-14浏览次数:2文章来源:教育学部


根据华东师范大学《推荐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推荐心理学(特殊教育)专业本科生免试直升2016年硕士研究生的细则和综合素质排名方案。在综合素质排名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考核,对有特殊学术专长和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优先推荐。
一、推荐标准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本科生。
(二)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因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
(三)英语成绩优异(CET-4不低于550分或CET-6级不低于425分)。
(四)推荐生一至三年级所有课程的平均绩点不低于2.8,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50%以内。
(五)推荐生应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能按期毕业的学生,专业学习成绩优良,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能力,具有作为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六)本科毕业后不计划参加工作或赴境外留学。
(七)平均绩点(GPA)不低于2.8,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不受综合排名的限制,申请特别推免程序:
(1)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取得专利、发表论文等研究成果。
(2)在《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规定的学科竞赛活动上获得重要奖项者。
(3)入选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等系列突出人才的学生。
一般需经三名以上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后,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推荐直升硕士研究生。相关推荐程序按照学校的文件办理。
二、综合素质排名方案
(一)学生综合素质(100%)由专业成绩、面试成绩、素质考核三个部分组成。其中,专业成绩占60%,专业素质面试成绩占20%,素质类项目占20%。
(二)专业成绩排名
专业成绩占60%。包括前三年平时学业成绩的所有课程的平均成绩。
平时学业成绩包括在华东师大特殊教育系前三年学习期间所有课程,计算方法为每门课成绩按学分加权平均;考虑到英语等公共必修课分班因素,高班同学成绩按照1.2倍加权处理;转专业、往年休学、到外校交流以及赴国外交流学习等学生,不在华东师范大学学习期间的成绩按其它学年(学期)在华东师范大学所修课程平均成绩进行学分加权平均。
(二)专业素质面试
专业素质面试成绩占20%。面试包括研究能力综合面试(50%)、专业知识笔试(30%)和专业英语测试(20%)三方面。面试小组依据学生的逻辑思维、知识结构、语言表达、研究潜力等四方面进行评价。
(三)素质考核
素质考核成绩占20%。素质考核内容由课题研究、成果获奖、论文发表三部分组成。参见素质考核细则附件。
三、注意事项
(一)推荐成功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荐资格:
(1)被确定推荐后,受刑事或行政处分者;
(2)不能在2016年如期毕业者及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
(3)毕业论文成绩达不到良者。
(二)凡被学校批准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将一律不列入毕业生的就业方案。
(三)所有推荐学生应规范填写推荐表。
(四)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日程安排,规范操作,做到择优、公开、公平、公正。
(五)免试直升硕士生推荐表请从教务处网页下载。
三、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参照华东师范大学《关于做好推荐本科生免试直升2016年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执行。本方案解释权归特殊教育学系推免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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