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由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实施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硕士毕业生/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
其中:
(1)境内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简称“学籍报告”),并于2025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2)获国(境)外大学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国(境)外在读、即将获得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应为中文或英文件;或其他语种的中文或英文公证件),注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或毕业时间;并于2025年9月1日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获得报考学科(研究方向)两名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人员出具的推荐意见(申请人通过博士报考系统填写推荐专家信息(含电子邮箱);专家在线提交推荐意见)。
6.现役军人报考,除符合上述六项规定外,还须符合军队相关部门的规定。
7.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此处指无硕士学位证书且无硕士毕业证书且非应届硕士毕业生者),除符合上述第1-3项、第5-6项的规定外,原则上还须符合如下条件:
(1)获学士学位满6年;
(2)已修完至少5门所报考学科的硕士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校级成绩管理部门出具的成绩单或成绩证明);
(3)符合招生院系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意向导师
详见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申请人在报名阶段需填写“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在录取阶段,将采用导师推荐与师生双向选择等方式,最终确定录取导师。
五、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9:00-12月23日16:00,申请人应按照“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生招生报考办法”要求,完成网上报名。
2.提交材料
提交材料(电子版)要求如下:
(1)材料目录(注明考生姓名、意向导师、研究方向、材料项目及页码)。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已硕士毕业并(或)硕士学位者提交硕士毕业证书和(或)硕士学位证书(若无其中任一证书,请用空白A4纸替代,写明“未获得硕士毕业/学位证书”并本人签名)。境内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简称“学籍报告”),且在报告空白处写明“代替毕业证书”后本人签名。国(境)外取得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者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注明预计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的时间(应为中文或英文件;或其他语种的中文或英文公证件)。
(4)报考学科领域内两名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人员出具的推荐意见(申请人通过博士报考系统填写推荐专家信息(含电子邮箱);专家在线提交推荐意见)。
(5)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围绕学前教育学专业选题撰写,研究计划格式、字数不做统一限定)。
(6)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签名的《报名登记表》。
(7) 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往届生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8)外语水平证书或成绩单的复印件。
(9)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目录、论文初稿等)。
(10) 已有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目录、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11) 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要举证)。
(12) 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外语水平和科研素质的证明文件或申请人认为有价值的其他申请材料。
(13) 个人陈述(自我评述、学术志向、科研兴趣和研究方向等)。
(14) 以同等学力报考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与报考学科相关(一般不得跨学科)的5门 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
请按报考办法要求,将报考材料制作成PDF文件,按博士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到博士报名系统中。
3.寄送材料
考生须在2024年12月30日前将以上纸质申请材料寄达至:
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田家炳教育书院513室,收件人季老师, 电话021-62232669。
请注意:
(1) 信封左下角注明“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入学材料”。请务必使用顺丰快递,使用 其他邮寄方式造成材料遗失或收到时间延迟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2) 因提交信息有误、报考材料寄达超期、报考费支付超期等因素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报考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留备用件。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务必保证真实有效, 一经发现材料造假,即取消其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或学籍。
六、考核程序
(一)报考资格审核
由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依据报考条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拟于2025年1月8日前完成。申请人可在系统查看各审核(考核)环节结果.
(二)专业资格审核
1.专业资格审核由专业资格审核小组负责,由包括上岗导师在内的学前教育学专业的教 授组成。对报考同一学科的考生实行统一的审核标准和程序,最终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 考生名单。2025年1月17日前完成。 申请人可在系统查看各审核(考核)环节结果。
2.专业资格审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项目如下: (1)硕士阶段学业成绩(10分); (2)外语水平(10分); (3)已取得的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的科研成果(40分); (4)科研、创新潜力(40分)。
3.学前教育学系根据专业资格审核成绩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报考的为 “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招生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并采用导师推荐与双向选择, 最终选定。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
综合考核前,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此项考核由学前教育学系负责思想政治的干部、导师或系所管理人员进行,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 法情况等多个方面,特别包括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此项内容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时间拟为2025年3月,具体日程安排将在确定后提前告知考生。考核采取 线下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在综合考核前,学前教育学系会告知相关学生,请保持联系 方式畅通。
2.综合考核由学前教育学系综合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的外语水平(含专业外语)、专业基础、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对考生做出综合评价。
3.综合考核的科目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
外国语:对考生进行专业外语能力测试。
专业基础: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和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 的掌握情况等。
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对同等学力考生在综合考核阶段须加试两门本学科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总分,但单科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成绩=外国语成绩+专业基础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每门科目的满分为100分, 考核成绩的总分满分为300分。在同一学科内执行统一的考核形式、内容、标准。并将按照 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180分,或单科成绩(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科之一)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4.考生报考的为“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并采用导师推荐与双向选择,最终选定。
七、公示录取
学前教育学系招生工作小组依据申请考核工作办法及综合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招生工作小组确认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后者审定同意后, 按招生简章中的规定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未被录取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综合考核成绩。
我校拟于2025年5月14日前完成拟录取,6月20日完成政审、调档等录取后续事项。
八、联系与监督投诉
1.联系咨询 联系人:季老师 邮箱:yfji@pie.ecnu.edu.cn;电话:021-62232669。
2.监督投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投诉、建议联系方式:
(1)学前教育学系,021-62229030,yhli@pese.ecnu.edu.cn
(2)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1-54344721;电子信箱:yjszs@admin.ecnu.edu.cn
研究生院,021-54345003,dean@yjsy.ecnu.edu.cn
3.举报:纪委办、监察处,jwjc@admin.ecnu.edu.cn